关于标注
在创建草绘的每个阶段会自动对草绘进行约束和标注,以使截面可以求解。可以定义新尺寸、修改自动生成的尺寸、强化弱尺寸以及删除尺寸。可标注下列图元类型:
• 几何
• 构造
• 参考 (Reference)
• 目的基准
• 中心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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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可以在中心线与另一图元之间定义尺寸,但无法标注中心线的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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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尺寸和弱尺寸
创建图元时,将自动生成弱尺寸。修改弱尺寸后,弱尺寸将变为强尺寸。创建另一个几何后,如果修改该几何或与其相关的其他尺寸,则弱尺寸可能会消失。可在不更改弱尺寸值的情况下对其进行加强。在创建新尺寸或强化弱尺寸时,如果 sketcher_strngthn_to_def_dec_pl 配置选项设置为 Yes (默认),则将四舍五入尺寸值。
退出“草绘器”之前,加强想要保留在截面中的弱尺寸是一个很好的习惯。
尺寸冲突
如果强化或添加的尺寸与现有强尺寸或约束相冲突,则冲突尺寸将突出显示显示,并且“解决草绘”(Resolve Sketch) 对话框将打开。要解决草绘,必须选择其中一个冲突尺寸,然后单击以下选项之一:
• 撤消 (Undo) – 移除选定尺寸 (如果添加了该尺寸);弱化选定尺寸 (如果强化了该尺寸)
• 删除 (Delete) - 删除选定尺寸
• 尺寸 > 参考 (Dim > Ref) – 将选定尺寸转换为参考尺寸
通过在“解决草绘”(Resolve Sketch) 对话框中单击“解释”(Explain),可以显示选定约束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