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制组合状态
您可以复制一个组合状态来创建另一个组合状态。复制的组合状态将继承源组合状态的所有属性,如下所示:
• 方向
• 横截面
• 简化表示
• 层
• 分解
• 分配列表 (仅对基于模型的设计和基于半模型的设计组合状态有效)
要复制组合状态:
1. 在“视图管理器”(View Manager) 的“全部”(All) 选项卡中右键单击组合状态,然后单击“复制”(Copy)。
2. 指定组合状态的名称,然后单击“确定”(OK)。
3. 在“复制显示状态”(Copy Presentation State) 对话框中,选择以下选项之一:
◦ “参考原件”(Reference Originals) - 创建链接到原始组合状态的另一组合状态的副本,以便复制状态随原始状态的更改而更新。
◦ “创建副本”(Create Copies) - 创建未链接到原始组合状态的另一组合状态的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