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定义符号
单击“注释”(Annotate) > “注释”(Annotations) > “定义符号” (Define Symbol)。“符号库”(SYM GALLERY) 菜单出现在“菜单管理器”中。相继单击“重新定义”(Redefine) 以及“得到符号”(GET SYMBOL) 下的“名称”(Name),然后选择欲添加、移动、删除或更改构成符号之详图项的符号。
可按以下步骤修改符号:
• 创建构成通用符号的新图元。
• 修改构成通用符号的现有图元。
• 更改连接类型。
• 通过向组中添加或从中移除图元,删除一个或全部组,可更改组的定义。
符号重新定义对实例的影响
重新定义符号,会影响使用“按参考”(By Reference) 命令添加到绘图的所有后续实例和符号实例的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