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入 复制并对齐 视图
如果绘图中已经存在一局部视图或局部放大图,可以创建另一个对齐的局部视图作为原始视图的副本,但该视图具有已定义的不同边界。复制和对齐视图与破断视图相似,只是复制和对齐视图允许您草绘多个局部视图以定义要显示的整个视图的不同部分。破断视图沿固定的水平或竖直线移除几何。
这些部分的边和其原始视图中的“父”边对齐。
只有在绘图中已显示局部视图 (如详图视图) 的情况下,复制和对齐视图才可用。
1. 单击
“布局”(Layout) >
“复制并对齐”(Copy and Align)。系统提示选择现有的局剖视图。
2. 选择要复制并在另一视图中显示的局部视图。选定视图突出显示显示。
3. 在绘图上选择要放置局部放大图的位置。复制视图显示在绘图上。视图临时以全视图形式显示。系统提示为要显示的区域选择中心点。
4. 在新视图中选择参考点来定义局部视图的中心。系统提示草绘一样条以定义轮廓。
5. 围绕参考点和要显示区域草绘样条。
| 单击绘图区域,开始草绘样条。如果使用 “草绘”(Sketch) 选项卡上的命令来草绘样条,将取消创建“复制并对齐”视图。 |
| • 要修改复制和对齐视图的属性,可通过双击视图,或选择并右键单击视图然后单击快捷菜单上的“属性”(Properties) 以访问“绘图视图”(Drawing View) 对话框。 • 可使用“绘图视图”(Drawing View) 对话框中的类别定义绘图视图的其它属性。定义完每个类别后,请单击“应用”(Apply) 然后选择下一个适当的类别。完全定义了绘图视图后,请单击“确定”(Ok)。 |